【广而告之】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致病友及家属告知书
2020-02-02 00:00:00
当前全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国家卫健委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及梧州、贺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院制定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地保护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院发热门诊、急诊24小时开放,自2020年2月3日起恢复正常门诊。为做好防御工作,需患者配合做好以下三点: (二)非紧急抢救(上消化道大出血需内镜下止血、食道胃内异物卡压需内镜钳除外),不进行常规胃肠镜检查。 (三)疫情期间请不要带孩子来医院(急诊情况除外)进行疫苗预防接种和体检。恢复时间请电话咨询预防保健科电话2031284。 二、患者请实名就诊,办理就诊卡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联系手机等信息,如实提供相关病史信息,按照我院流程就诊,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如果信息不实,不按流程就医的,编造、传播虚假疫情等,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我院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地点:门诊综合大楼一楼大厅入口处。 四、医院已在院内入口通道设立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包括患者及家属,医院的工作人员等),均需经过测量体温为正常后方可进入医院。对于体温达到37.3°C及以上者,均引导到医院设置的预检分诊处由医务人员进行分诊。 五、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二)近14天内有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三)近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四)身边人有多人发热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 六、就医时请您主动告知医护人员近期旅行史及周围人员是否有类似病情,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如果您近14天去过湖北,或接触过湖北(特别是武汉)的发热人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院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给予您专业的指导。 七、为保障家人和人民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请在预检分诊、就诊、住院时,如实告知医院您的情况。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八、来院所有患者及家属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院期间均需佩戴口罩,如在进行预检分诊、缴费、候诊、检查和检验、治疗、陪护等项目时,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袋(桶)内。 九、各位病友住院期间,禁止自行外出,请配合科室医护人员做好体温监测、排查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史及临床表现。如不配合和阻碍者,院方有权报警处置。 十、医院为人员密集场所,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住院患者谢绝非必要的来访及探视,特别是重症医学科、血透室、手术室等候区等会严格控制探视人数。 以上事宜,旨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