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人民医院织物(床单、被服、枕套、中单、包布等) 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书

2018-03-20 00:00:00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床单被服等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织物(床单被服枕套中单包布等)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招标内容:床单被服枕套中单包布等定点供应商1名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床单被服等采购项目确定定点供应商。凡属于本次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在采购期限范围内均应从定点厂家中采购。

(二)采购期限:本次采购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3年内。

(三)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表1表、表2、表3、表4。

(四)采购数量:根据医院使用需要确定采购量,结算时以每年具体采购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备注:我院总共床位800张,门诊诊床约100张,按照2017年的住院统计,每天住院病人700-1000人。

  (五)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一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如发现材料及质量问题,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1周内负责调换;(2)成交人将货物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验收;

2.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由此引发出的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3.货物送到采购方后,必须无破损,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签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成交人承担;

4.要求交付使用期:按每次采购人实际要求时间内交货;

5.要求交货地点: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内指定地点;

6.竞标人需提供相关彩页说明或照片作为评标依据。

7.竞标报价必须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

8.成交人必须承诺在以上货物上有采购单位名称(由采购方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样本),且字体在洗涤过程中保证不掉色、不退色。

9.乙方应设足量的库存,以保证随时给甲方供应。

10.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另行协商确定。

四、竞标人资格:

1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服务采购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竞标人竞标。

五、竞标人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附带提供本次招标物品的样板1套(床单1张),绣或印上投标单位名,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参加竞标的单位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竞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情况);(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竞标资格)

(6)竞标人近两年内完成同等规模(指相同产品合同金额不小于本项目的报价金额)的项目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及盖采购方公章的评价意见;

(7)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附带提供本次招标物品的样板(1米,绣或印上投标单位名),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方式:投标人提供的物品样板按标准流程洗涤3轮后,质量排名前3名的,综合评议,合理中标。

七、投标书自行打印本页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22层院办公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医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前1天止。

3.开标时间:由招标办公室另行决定。

九、其他:

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现金交纳保证金金额:壹仟圆整(¥1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财务科(门诊外科综合楼22层),如未中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中标通知: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工作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十一、货款支付方式:按批次结算。

十二、投标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九)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十三、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寄: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543001)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收

联系人:农主任  0774-2023107

附件.doc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

                                            2018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