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采购彩色喷墨打印纸招标书

2019-07-29 0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采购彩色喷墨打印纸招标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业务需要,现就2019年度彩色喷墨打印纸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概况:

1. 招标项目编号:桂东招2019030

招标项目:彩色喷墨打印纸

2.彩色喷墨打印纸纸张规格和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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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立等可取,快速干燥:细小涂层颗粒,表层吸墨性好,打印后快速干燥,立等可取。

单面高光:表面光洁,支持5760dpi的分辨率,适合多种图文、支持高解析度图象的打印机,高品质相片级的输出效果。

原木浆纸:手感舒适,纸张均匀,支持染料墨水,吸附吸墨能力强,耐水性良好。

3.招标形式:综合评分法

1)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2)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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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货期:至签订合约之日起壹年之内医院彩色喷墨打印纸在中标公司采购。

送货要求:每次采购人员发出需求时,供应商必须在一天(24小时)内将货物送往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指定地点。如货物无法按时送达,供应商须及时与采购员进行沟通。

5.供货要求和违约责任:

1)供货商提供的彩色喷墨打印纸出现质量问题时,供货商须迅速、无条件地为采购方更换,并及时向厂家反馈,以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供货商提供的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经济损失由供货商单方承担。

3)为保证双方利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货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上下浮动都必须按照原中标价格提供,不能单方变动货物的价格。

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7.支付方式及条件:货物经仓库仓管员签收清点完毕后,如无特殊情况,供货商可按月开具发票。发票及送货清单经采购方仓管员核对入库后,交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签字确认,最后由财务转帐汇款。

8.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附带提供本次招标物品的样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所投产品售后服务的能力和资质。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院将在201985日后组织开标,具体日期待定,各投标公司请于医院组织开标前1天止,将标书邮寄或直接交到我院招标办公室(外科门诊综合楼22院办公室)。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22楼医院办公室

3、投标资料:报名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外,其他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服务承诺函

4)企业资质文件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公司(企业)简历

7)从业人员资质材料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22院办公室

3、开标时间:由招标办公室另行决定。

五、其他:

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现金交纳保证金金额:壹仟圆整(¥1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财务科(门诊外科综合楼22层),如未中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应当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当综合得分且价格分相同的,则依次按质量分高优先原则排序。

招标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中标通知: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工作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七、货款支付方式:按批次结算。

八、投标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九)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    邮编:543001

联系人:农主任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2019-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