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动态血压监测仪叁台招标公告(第2次)
2020-07-16 00:00:00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动态血压监测仪叁台招标公告(第2次)
我院拟招标购买动态血压监测仪叁台,如有兴趣参加竞标,请按下列清单填写出贵公司所参标品牌以及最低的承受价格,保证中标后能及时供货,各投标公司请于2020年7月23日前或医院组织开标前1天止(开标具体时间待定)将标书寄回我院招标小组收,请在信封、标书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只需提供正本1份。
一、 项目名称:动态血压监测仪 叁台
二、 产品用途与说明:
1、 对于存在血压异常的患者,来系统的评估患者,包括收缩压、舒张压、平均动脉压、心率以及它们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2、 液晶显示屏;
三、技术规格与要求:
1、测量原理:示波法
2、加压方式:智能拟合加压,自动调整为适当的加压高度;
3、测量范围:收缩压:60~280mmHg;舒张压:40~160mmHg;脉率:30~200bpm ;
4、分辨率:1mmHg、1bpm ;
5、显示范围:0~299mmHg ;
6、测量精度:压力:±2mmHg;脉搏:±5% ;
7、测量模式:手动间隔、自动间隔、自动表测量、自动补测、支持手动插入测量;
8、测量时间:≥72小时;
9、存储方式:闪存,存储≥900组数据;
10、安全保护:双重超压保护,急停保护;
11、数据端口:USB通讯口;
12、全中文的分析软件:设置记录盒;预览、自动生成数据汇总报告、趋势图、柱状图、饼图、数据列表等,可打印报告;
13、临床验证:经CFDA注册临床机构验证,提供临床验证报告。
四、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所投产品售后服务的能力和资质。
2、竞价时必需提供投标产品资质证明及产品授权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请提供,国产产品必须提供)”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3、竞价人在竞价文件中,应就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设备配置要求”阐述其所投产品的“投标技术规格”,并就偏离情况作出填写和明确说明(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格式如下)。竞价人必须附上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说明书或仪器彩页作为评标依据。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技术规格 | 投标技术规格 | 偏离 | 说明 |
★4、竞价人在竞价文件中必须提交设备配置清单(如不提供清单做废标处理),另有配套耗材需提供配套耗材报价表目录。
5、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货物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当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保证能协助采购方获得生产商的合理赔偿。
6、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维修、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服务,使采购单位相关维修、操作人员具备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熟练操作设备,并能解决一般故障的能力。(提供培训计划)
7、中标产品的生产商承诺,在机器质保期无条件提供维修密码,并随设置更改同步告知用户,并提供安装盘、维修密码和使用及维修资料。
8、按厂家规定保修,同时提供产品“三包”服务;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回访进行质量跟踪;保证提供临床应用和售后技术服务支持方式;保修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及市场最低价配件供应;其他售后服务按厂家承诺实行。
9、质保期:设备安装完毕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不少于1年。
10、故障处理:厂家须设有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常驻广西维保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质保期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须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及提供常用备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或更换,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交货期:中标供货商提供的交货期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15日内的交货期时间。竞价人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
12、交货形式及地点:设备送往广西桂东医院指定地点。
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在磋商正式开始前由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确认,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歧视性或排他性内容。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1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评审,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评审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主要内容及程序:
1.1 就如何本项目各类报价进行磋商;
1.2 就对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磋商并对其作出相关承诺。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本院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签字确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2、 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本院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签字确认。
磋商后,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
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4、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上限控制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5、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45%) | 45 | 有效的磋商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磋商人的磋商价格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部分 (45%) | 45 | 1、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响应(40分) 磋商人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论述: 1、供应商的所有投标产品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各项参数完全满足,得30分;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 2、带“★”参数为本次采购主要参数,出现负偏离,一项扣5分; 3、供应商所投的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且评标委员会认为实用、有效的,每有一项加2分,满分10分。(优于的参数必须在检测报告中反映,否则将不被评标委员会接受);
| |
2、售后服务(5分) 以本次采购主要货物最低免费质保期承诺(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免费质保期)为基准,供应商承诺质保期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保期相同不加分,比最低免费质保期每延长半年增加2分,满分5分。(供应商须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承诺,否则不计分) | ||||
3 | 商务部分 (10%) | 10 | 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进行评分,以下内容可以设置评审要点: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到场维修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定期维护 (注明时间)并承诺在商品需送修时提供备品备件的到位时间、常年备有易损配件,能及时处理,替换损坏的部件、产品培训计划、其他优惠措施等方面,集体讨论后综合评定其档次并在相应等级内独立打分。 (满分10分) 一档(1-3分):综合评定一般的 二档(3.1-6分):综合评定良好的 三档(6.1-10分):综合评定优秀的
| |
总得分 |
磋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七、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到货并经安装验收合格第6个月付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寄: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543001)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收
联系人:农主任 0774-2023107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配置清单
表格不够写,请自行添加
产品品牌 | 型号 | 单价 | 保修 |
合计 | 元 |
投标公司: 联系电话:
设备配套耗材价格表
耗材价格(如有请填写) | 型号 | 中标号 (有或否) | 单价 | |
合计 | 元 |
投标公司: 联系电话:
说明:
1、本需求的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需求中参考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3、评标时,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产品某个技术参数为某唯一品牌所特有,则该参数将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
4、“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附件2: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采购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