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院内废品回收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2020-11-30 0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院内废品回收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为了规范我院废品回收工作,现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家废品回收公司负责我院废品回收,服务期为两年。有意者请于2020年12月6日至医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前1天止,将标书寄回我院招标小组收,请在信封、标书上务必注明投标人、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以便联系。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院内废品回收服务
二、招标项目编号: 桂东招2020143
三、招标方式:现场公开竞价,上浮比率高者中标。
四、项目概况
(一)我院是一家有1000张床位,40多个科室的三级综合医院,产生的废品回收品种:
1.除桂物资公司收购目录外的固定资产(不含医疗设备)。
2.主要是纸皮、废铜烂铁、泡沫、塑料罐等。
3.医疗废物及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不属于此次废品回收品种。
(二)废品回收的范围:全院各科室。
(三)2019年度废品回收金额据不完全统计约4.2万元。
(四)标的为市场价上浮5%。
五、竞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3、有承担废品回收的服务经验 。
4、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关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废品回收行业规定及医院有关要求;
2.愿意遵守医院模板合同约定(模板合同附后);
3.愿意配合接受上级或医院有关医院废品去向登记。
六、投标书领取及资料递交:
如有意参加竞标的,请到门诊外科综合楼22楼招标办公室领取标书。
投标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竞标首次愿意向上浮动的比率、愿意遵守医院招标要求和模板合同的承诺书。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到财务科(5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财务科(门诊外科综合楼22层),如未中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服务保证金,合同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果合同期无违约责任)。
八、废品回收款支付方式:日常回收款按月/季度?收取,每月10日将清单交到总务科审核,经总务科确认后,款项和清单交到医院财务科。一次性大批量废品回收过称后直接交款到医院财务科。
九、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寄: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543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收
联系人:农主任 0774-20231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
2020年11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废品回收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电话:2816723、2023107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为了规范我院废品回收工作,乙方经公开竞价方式,成为我院废品回收服务商。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医院内除桂物资公司收购目录外的固定资产(不含医疗设备),主要是纸皮、废铜烂铁、泡沫、塑料罐等等废品回收工作交由乙方负责(医疗废物及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不属于废品回收品种)。
二、服务期两年,从2020年 月 日起至从2022年 月 日止。
三、回收价格为市场价上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保院内各科室的废品由乙方回收。
2.市场价由甲方(总务科仓库管理干事、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干事)、乙方共同了解确定。
3.派员配合乙方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工作性质做好废品回收的计划和服务方案。
2.乙方不得在废品回收过称时短斤少两。
3.乙方不得在废品回收时伙同甲方人员弄虚作假。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各科室废品由非乙方回收的,应支付乙方标的30%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废品回收时短斤少两,查到一次,按短斤少两的数量计10倍计重量。一年内查到三次,合同废止。
3.乙方在废品回收时伙同甲方人员弄虚作假的,查到一次的,服务保证金没收,合同废止。
4.不如期交废品回收款项的,延迟一日的按当月总款项的1%计日息。
5.一般情况下按服务方案进行废品回收工作,但遇到甲方临时通知回收的,需要在4小时内到院回收。
6.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天气、地质灾害、战争等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件),造成乙方不能到医院回收废品的,不视为乙方责任。
五、结算方式:
日常回收款按月/季度?收取,每月10日将清单交到总务科审核,经总务科确认后,款项和清单交到医院财务科。
一次性大批量废品回收过称后直接交款到医院财务科。
5000元服务质保金合同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果合同期无违约责任)。
六、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招标文件、供方应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梧州市万秀区金鸡冲1号 地址:
电话:2816723 电话:
签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院办
签约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