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工作服招标公告

2020-10-13 0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工作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总务科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2020年度工作服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桂东招采购组织类型:询价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工作服。

具体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规格要求。(规格可视缩水情况再具体调整)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要求

上控价

(元/件)

数量

 

备注

1

 

长袖医生服

 

中号

长袖,白色,长款,35%涤65%棉混纺,T/C45/2*21  138*71斜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松紧带袖口

 

65

 

200

1.酸碱度

(PH)4.5-7.5。

 

2.色牢度3级以上。

 

3.颜色要耐医院氯漂洗涤不掉色,不退色。

4.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轮廓字体清晰不掉色不糊涂、不脱线

5. 要求新纱线,不能用再生纱线

 

大号

400

加大号

200

加加加大号

10

小号

200

2

短袖医生服

 

小号

短袖,白色,长款,35%涤65%棉混纺,T/C25*22.6  104*61平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

 

58

 

100

中码

100

大号

150

3

长袖护士服

小号

长袖,白色,长款,35%涤65%棉混纺,T/C45/2*21  138*71斜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松紧带袖口

 

65

 

100

中号

200

大号

300

加大号

200

加加大号

30

4

短袖护士服

 

小号

短袖,白色,长款,35%涤65%棉混纺,T/C25*22.6  104*61平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

 

58

 

100

中号

150

大号

80

加大号

30

5

护士工作裤

小号

长款,白色,35%涤65%棉混纺T/C45/2*21  138*71斜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

38

100

中号

200


大号

200

加大号

100

6

长袖工人服

 

中号

白色,小西服领,长袖,松紧带袖口,35%涤65%棉混纺,T/C45/2*21  138*71斜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 衣领根据码数缝制标识

56

 

50

大号

50

7

短袖工人服

小号

白色,小西服领,35%涤65%棉混纺, T/C25*22.6  104*61平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衣领根据码数缝制标识

30

 

 

50

中号

50

 


有关要求:

长袖医生服如下图:        长袖护士服如下图:        短袖护士服如下图:

1.png2.png3.png



长袖工人服                           短袖工人服

4.png5.png

 售后服务要求:

a如发现工作服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我院采购员通知壹周内负责调换全新的工作服;

b工作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院方有权退货,同此引发的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c工作服送到院方后,必须完好无损,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以签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d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服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院方有权拒收

e供应商提供工作服的装箱清单要交给院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

f在随机抽样洗涤检测中,如发现不耐氯漂,起毛球,起棉絮,粘毛的情况,院方有权拒绝签收。如提供的工作服数达2次并且都不能通过验收的,视为不合格产品,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造成的费用和其他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g院方对验收有异议,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应自收到院方书面异议后10天内及时解决。

h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轮廓字体清晰不掉色不糊涂、不脱线。

3、配送承诺: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手续,把货发到我院指定地点(送货上门,上楼),外包装须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4、提供厂家及其代理商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厂家制造商、经销商。

6、交标书时间: 

各投标公司2020年10月19日至医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前1天止,将标书寄回我院招标小组收,请务必信封、标书外封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1)交标书注意事项:                   

特别注意:招标文件和服装样品分开包装(服装样品要求医生服夏装小码、中码各2件;护士服冬装中码、大码各2件用于对比试验合计8件,开标前需由第三方进行3次洗涤试验后,洗涤结果报招标小组)。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要求有封面、目录,并按顺序编排、装订成册: 1 投标书 ;2 投标报价表;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业绩清单(有关合同、中标书复印件);(3)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等。

将标书按要求填写好并密封。请在信封、标书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方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

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账号:4500164865205950077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梧州河东支行

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将在中标通知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方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质量和服务保证金。

8、招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附带提供本次招标物品的,绣或印上投标单位名,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9.评标方式:

(1)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2)评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30分)

投标报价(满分30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投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质量分(40分)

布料质量(满分40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参数方面对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1)优秀(30~40 分):符合技术规格参数,材质好;
  2)良好(16~29 分):符合技术规格参数,材质较好;
  3)一般( 0~15 分):符合技术规格参数,材质一般。

3

工艺分(满分20分)

成品工艺(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1)优秀(20~30 分):符合技术规格参数,车工好,版型好;
  2)良好(10~19 分):符合技术规格参数,车工较好,版型较好;
  3)一般( 0~9 分):符合技术规格参数,车工一般,版型一般。

4

公司资质及信用(满分10分)

公司资质及信用(满分10分)

根据投标人的资质及信用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近3年有10万元及以上合同每份的加2分,5-10万元合同每份的加1分,5万元以下合同每份的加0.5分。满分为10分。

扣分项:在我院有不良反映的扣10分。



(3)中标标准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4)评标委员会应当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当综合得分且方案分相同的,则依次按质量分高优先原则排序。

招标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工作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1.投标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2.供货及付款

(1)供货前确认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前须将所供货物的样品递交招标人审查确认,经认可后方可送货。

(2)此次采购数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内的采购数量。每次发货的服装品种、尺寸和数量要以医院发货申请为准

(3)当采购数量与实际收货数量不一致时,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签订合同的价格按实际使用量支付95%,余款5%在合同期满半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13.联系方式

招标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    邮编:543001

联系人:农主任          联系电话:0774-20231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13日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工作服的价格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质量标准参照产品相关标准,依照甲方所选款式服装按乙方统一规格标准制作。(产品款式和型号是乙方方便甲方采购统一规格制定)

2、招标项目概况: :工作服

具体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规格要求。(规格可视缩水情况再具体调整)

服装      元(大写:            ),详情如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要求

投标价

(元/件)

数量

 

备注

1

 

长袖医生服

 

中号

长袖,白色,长款,35%涤65%棉混纺,T/C45/2*21  138*71斜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松紧带袖口

 


200

1.酸碱度

(PH)4.5-7.5。

 

2.色牢度3级以上。

 

3.颜色要耐医院氯漂洗涤不掉色,不退色。

4.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轮廓字体清晰不掉色不糊涂、不脱线

5. 要求新纱线,不能用再生纱线

 

大号

400

加大号

200

加加加大号

10

小号

200

2

短袖医生服

 

小号

短袖,白色,长款,35%涤65%棉混纺,T/C25*22.6  104*61平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

 


100

中码

100

大号

150

3

长袖护士服

小号

长袖,白色,长款,35%涤65%棉混纺,T/C45/2*21  138*71斜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松紧带袖口

 


100

中号

200

大号

300

加大号

200

加加大号

30

4

短袖护士服

 

小号

短袖,白色,长款,35%涤65%棉混纺,T/C25*22.6  104*61平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

 


100

中号

150

大号

80

加大号

30

5

护士工作裤

小号

长款,白色,35%涤65%棉混纺T/C45/2*21  138*71斜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


100

中号

200


大号

200

加大号

100

6

长袖工人服

 

中号

白色,小西服领,长袖,松紧带袖口,35%涤65%棉混纺,T/C45/2*21  138*71斜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 衣领根据码数缝制标识


50

大号

50

7

短袖工人服

小号

白色,小西服领,35%涤65%棉混纺, T/C25*22.6  104*61平纹,面料不起球,不起毛,耐氯漂,衣服绣或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标志,衣领根据码数缝制标识


50

中号

50

 

投标总价:(                        元)


1.乙方提供每批次的产品须与招标文件相符,并符合甲方要求:

a服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服装送到甲方后必须完好无损的,发现服装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存在质量问题,则视为不合格,甲方不予以签收,乙方接到甲方采购员通知壹周内负责调换全新的服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b乙方提供服装的装箱清单要交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

c在随机抽样洗涤检测中,如发现不耐氯漂,起毛球,起棉絮,粘毛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如提供的服装达2次并且都不能通过验收的,视为不合格产品,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造成的费用和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d甲方对验收有异议,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院方书面异议后10天内及时解决。

e衣服绣/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院徽不退色和不掉色、不脱线。

2.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甲醛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指标不等超过国家标准。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接到订单后在 30天之内交货,并将货发到甲方指定地点(即单位所在地)。乙方负责办理运输手续并承担运输等一切费用。

四、  验收与售后

1.甲方用封存的样品进行验收对比,甲方收到货品后应在一个工作周内验收完毕,逾期不验收视为合格。

2.验收时如有质量或数量问题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可予以调换,但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停止向乙方采购。

3.甲方从乙方订购的服装,乙方提供3个月的保质期,保质期内对开线、污点等现象的,乙方免费更换同款式同数量的服装给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五、供货及付款方式:

1.供货前确认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前须将所供货物的样品递交招标人审查确认,经认可后方可送货。

2.此次采购数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内的采购数量。每次发货的服装品种、尺寸和数量要以甲方发货申请为准

3.当采购数量与实际收货数量不一致时,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签订合同的价格按实际使用量,在收到相应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95%,余款5%在合同期满半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和制造商的有效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项下对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义务与责任。

3.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4.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给予甲方赔付。

5.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逾期金额及逾期时间按每日万分之五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6.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金额及逾期时间按每日万分之五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当乙方逾期15天(含)以上不能按约交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所付产品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8.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向受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  其他

1.本合同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等)或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 甲乙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八、争议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日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                            签 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