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院内议价公告
2025-06-17 16:55:04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院拟询价采购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服务,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1 | 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 1项 | 一、服务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与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案件起诉工作需要,需聘请有为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丰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案件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中提供案件代理法律服务,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起诉、出庭、参加法律程序等,并参与所有案件程序。案件诉讼标的约265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2.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3人以上,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 (二)服务团队要求 1.律师事务所指派不少于3个熟悉行政机关诉讼事务(因涉及行政处罚)及合同法领域的律师团队承办案件代理工作(需明确主办律师及辅助人员名单,有联系方式)。主办律师必须为合伙人,具备三年以上执业律师年限,有为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2年的工作经验。 (三)其他要求 1.保密承诺:对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单位信息严格保密。 2.案件承办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委托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3.因律师事务所重大疏忽、故意或违法违规而出现重大法律失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并有权索回已付代理费用,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4.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整理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材料清单等等,医院方会积极配合。 三、服务费用 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基础费用固定为5000元人民币,按胜诉后按追偿金额的提成比例支付给服务方(费用均包含了服务期间所有的如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服务所产生的所有可能的费用)。 | |
二、商务要求表 | ||||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 1.服务期限: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聘请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件的期限为一审或仲裁结束。 2.服务地点:梧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服务费用支付 | 签订合同后,甲方付基本代理费5000元给乙方;风险代理费按胜诉后甲方收到实际回款金额后,按合同约定的回款金额比例付给乙方(例:如合同约定比例为8%,甲方收到100万元回款,则支付乙方8万元。)。 | |||
合同签订 | 询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
二、采购方式:院内询价(按报价最低为标)。
三、报名材料内容要求
1.按报名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专职执业律师的证明文件和拟投入服务团队资料(按附件模板要求提供);
2.报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对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单位信息严格保密的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报价单(按附件格式填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文件无效。
四、报名材料及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要求
1.报名材料外层包装封面要求,请按照规定填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3.请勿将报价文件与报名材料一起装订!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2.报名联系人:田工 报名电话:0774-2816721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6月20日18:00
4.询价时间:医院自行安排(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报价文件请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封面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请勿将报价文件与报名材料一起装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2025年 6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