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关于增选采购代理机构公告
2026-02-09 15:47:01招标管理办公室
根据医院采购工作需要,我院拟增选不超过3家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增选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内容:我院将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自主择优增选不超过3家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我院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
三、采购代理机构有效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约1年(至次年重新成功遴选中标代理公司之日止)。
四、采购代理服务范围:
接受医院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路勘现场并答疑,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提供招标前期进口申报论证和参数论证,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投标人的业绩、获奖、处罚等情况查询核实、评标、定标结果汇报等),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医院委托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等。
五、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并在“政采云”平台和广西政府采购网备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4.在梧州市或贺州市有活动固定场所和相应资金,并具有完成项目代理全流程的相关软硬件设施,具备承接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
5.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6.近三年未出现因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流程等原因,导致采购项目或采购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形的;
7.代理机构与我院从事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材料要求
请供应商按照报名文件要求(附件1),将响应资料装订成册后包装,包装外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在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响应报名要求1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如不按要求递交材料的,医院可作无效报名处理。
七、报名方式、时间
1.现场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门诊外科综合楼23楼招标采购组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组收,电话:0774-2816721,邮编:543001。
2.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4-2816721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8时0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2026年2月9日
